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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安排

来源:华中师范大学考研网  作者:华中师范大学考研网   阅读:1978[字体: ]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安排已正式公布,华中师范大学考研网为大家分享具体内容如下:

【内容摘要】:
复试分数线:
    040110教育技术学专业:政治、外语≥44分,专业课单科≥132分,总分≥320分;
    078401教育技术学专业:政治、外语≥40分,专业课≥54分,总分≥325分;
    045114现代教育技术专业:政治、外语≥44分,专业课单科≥66分,总分≥320分;
    1305Z1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政治、外语≥40分,专业课≥51分,总分≥330分;
    0812J4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政治、外语≥40分,专业课≥57分,总分≥280分。

复试内容和形式:
    1.专业笔试。
    2.专业面试。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其中专业考核笔试占30%,外语听说测试占30%,综合面试占40%。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华中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为切实做好我院今年招收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根据《华中师范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之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杨浩,郭春娥、刘清堂
2、督查小组:郭春娥、赵呈领、黄汉福
    举报电话:027-67867598 举报电子信箱:570796967 @qq.com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华中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邮编:430079
 
二、复试分数线及分专业招生人数
    040110教育技术学专业:政治、外语≥44分,专业课单科≥132分,总分≥320分;
    078401教育技术学专业:政治、外语≥40分,专业课≥54分,总分≥325分;
    045114现代教育技术专业:政治、外语≥44分,专业课单科≥66分,总分≥320分;
    1305Z1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政治、外语≥40分,专业课≥51分,总分≥330分;
    0812J4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政治、外语≥40分,专业课≥57分,总分≥280分。

三、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1、复试对象:
    进入复试线的统考生、上线的少数民族类考生(含双少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单考生。
2、报到:
    (1)报到时间:3月27日13:00至16:00
    (2)报到地点:理科大楼(9号楼)6楼大厅
    (3)缴    费:按照100元/人收取。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4)报到时考生需提供的材料(见研究生院公布)
    (5)报到时考生需领取和填写的材料:
    a、领取《研究生复试录取考核表》一份,填写后上交。
    b、填写本人联院方式等,以便寄发录取通知书。
    (6)、3月28日上午10:10,请全体复试考生准时到7203教室开会。
3、专业笔试:
    考试时间:3月28日上午8:30至10:00
    考试科目:078401教育技术学专业:《高等数学》 7203教室
              040110教育技术学专业:《教育技术学》 7203教室
              1350Z1数字媒体技术:高级语言上机操作及Flash动画制作六楼机房
              0812J4数字媒体技术:高级语言上机操作及Flash动画制作 六楼机房
4、专业面试
    面试地点:9635、9638、9611、9634
    面试时间:3月28日下午14:00开始至面试结束
5、(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包含教育技术学、数字媒体技术、现代教育技术三个专业):
    测试方式:一分钟自我介绍;听一段约2—3分钟录音后,陈述个人观点;主考和考生进行交流
    测试时间:3月28日下午14:00开始至测试结束
    测试地点:9616、9623
6、同等学力加试
    考试时间:3月28日晚上19:00至21:00
    考试地点:理科大楼(9号楼)7楼9731教室
7、复试成绩、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其中专业考核笔试占30%,外语听说测试占30%,综合面试占40%。
    (2)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40%。
    (3)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4)最后总成绩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研究生处给予名额予以录取。
    (5)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其他说明:
    1、体检:3月27日校医院。
    2、考生参加复试期间的食宿均自理,学校和学院不作统一安排。
    3、复试后总成绩作为奖学金评定依据。
 
                                                          教育信息技术学院

    以上资料由华中师范大学考研网为你整理提供,需要了解更多华中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考研信息资料的同学请点击查看:华中师范大学教育信息技术学院2016年考研信息汇总,我们收集整理汇总了华师教育信息技术学院近年的考研信息以备同学们参考。